各位好:
我大學主修新聞傳播,畢業後就在電視台當記者(我大學GPA超爛好像只有2.X多吧!)目前在公家機關的財團法人工作,擔任國會聯絡,工作表現一直都還不錯
我對法律很有興趣,一方面是想培養自己有個專業,另一方面也想訓練自己思考,原本打算直接考LSAT申請JD,但是,赴美國的時間要稍微延後了(因為我是要跟我的未婚夫一起過去,他剛拿到台灣的牙醫執照,希望能再多待一陣子,預計大概要從2008年算起3~~5年後,我們才會一起去美國,他在美國也是執業牙醫,我們打算在美國定居),所以,我們就計畫想說,那我在台灣先去考法碩乙班(有點類似學士後法研所),等我兩三年後拿到碩士學位,拼拼國考,看能不能拿到執照(拿到是加分,沒拿到也沒關係至少有拿到學位),然後接著準備托福考試申請LLM,可是我看板上大家都說,LLM出來在美國不太好找工作(先假設我考bar有過,btw,我們會先去紐約兩三年,接著定居在加州),我有看到有人從LLM轉JD成功的,時間上也沒浪費到,同樣都三年(因為可以抵免學分),那麼,是每個學校都這樣嗎? 還需要考LSAT嗎? 或者,我的情況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呢? 可否給我一點意見? 謝謝。
我的重點
1.不想浪費時間(我快29歲了)
2.想在美國拿執照(至少要有加州的),並且工作
(我知道找工作不容易,但這些因素我都希望努力後再說,我現在想問的是規劃上的問題,如果盡人事了,我就會聴天命。)
PS.請不要叫我給老公養,我想要有自己的發展跟成就,這是我的理想,當然,我有我的備案,只是,人就是要為追求理想而活不是嗎?
我是誠心誠意上來詢問有經驗的網友,沒有任何挑釁的意思,希望分享各位的經驗,好做安排,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