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前輩們,
若要在美國有手機,
是等到美國再辦呢?(買手機兼辦門號)
還是在台灣辦一隻美國可以用的帶去?
據小弟所知, 好像是三頻(有GSM1900)的手機,
在美國就可以使用了,
屆時似乎只要辦門號就可以了,
好像也比較省,
是這樣嗎?
還是前輩們有什麼經驗可以分享呢?
感恩喔~~
版主: cocol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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