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本人不前就讀某大學政治系三年級
因為興趣所致
打算將來出國深造攻讀國際法
但因為美國制度與台灣不盡相同
固有幾點問題想請問各位
1.若參加LSAT考試前往美國讀JD想必是最好的途徑
但JD的屬性是否就是以執業實務為主要目標
若將來想繼續攻讀至博士
是否有任何問題?
2.其二因我非相關系所畢業
無法申請國外的LLM
倘若我在國內先考法研所
將來去美國是否可以在唸JD?
3.想請問美國國際法課程前二十名的學校
在USNEWS查得到嗎?
4.最後 想在請問一下有關英國法律教育的制度
其具體之內容與我國之差異?
上述繁瑣問題 待熱心同學回答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