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基本上要看你想唸哪方面的博士。
如果是法律領域以外的話,美國法學院有些學生是 JD/Ph.D 雙主修,
但是 PhD 的部份就要另外申請。
如果是唸法學博士(JSD)的話,
因為有 JSD 學程的學校不多,
JD 畢業後繼續往上唸,寫論文同時拿到 LLM + JSD 的情況也不是沒有。
2. 唸完國內法研所(假定是法碩乙)仍然可以申請JD。
3. 就我的經驗,「國際法」是一個太過廣泛的名詞,
很難說這是一個特定的專門領域。
通常提到「國際法」,大多是指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4. 英國有收高中畢業生的法學士(LLB)學位。其它就要另請高明了。
joeko \$m[1]::sad 大家好
本人不前就讀某大學政治系三年級
因為興趣所致
打算將來出國深造攻讀國際法
但因為美國制度與台灣不盡相同
固有幾點問題想請問各位
1.若參加LSAT考試前往美國讀JD想必是最好的途徑
但JD的屬性是否就是以執業實務為主要目標
若將來想繼續攻讀至博士
是否有任何問題?
2.其二因我非相關系所畢業
無法申請國外的LLM
倘若我在國內先考法研所
將來去美國是否可以在唸JD?
3.想請問美國國際法課程前二十名的學校
在USNEWS查得到嗎?
4.最後 想在請問一下有關英國法律教育的制度
其具體之內容與我國之差異?
上述繁瑣問題 待熱心同學回答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