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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osaMBA 傷心咖啡店 • 檢視主題 - 關於JD的一些JNFO

關於JD的一些JNFO

LLM, JD (Juris Doctor)

關於JD的一些JNFO

文章A13 » 2005-05-13 19:13

1.JD已收非法律系學生為主,但國際學生的名額極少

2.因加入WTO的關係,在美拿到JD學位以後即可回國就業
不需再經過千中選一的律師高考

3.台灣去念JD想回國就業的同學建議FOCUS在公司法 商業法 及IP這方面
若是以刑法與民法方面 因台灣蔗邊的刑法與民法是師法德國與日本兩邊
故選修這兩項可能回國後友執業上的問題

4.在美執業的律師不是一定要上法院的,大多是刑案律師比較會需要面對陪審團
(這點我到現在才知道)

5.若是要走IP這方面想在US執業,除了通過該州的一般律師考試之外 還需通過IP BAR的考試


6.LSAT為地表上最難的英語類考試....唯挑戰者須全心全力準備:)



以上我在椰林問了很多前輩所彙整的一些資訊
若是有新的資訊我會繼續上來UPDATE~
感謝所有在椰林回答過我的前輩們~
另外要是我有誤解的地方也請大家都指正一下~


同時準備GRE跟LSAT的傻子~
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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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iniphie » 2005-05-14 20:39

你好^^ 可不可以請問考IP BAR的資格是什麼呢?
ainip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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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baseguard » 2005-05-14 23:23

ainiphie \$m[1]:你好^^ 可不可以請問考IP BAR的資格是什麼呢?


理工科系畢業 或是有修過足夠理工科系學分可以抵免

lawfully resides in US
換句話說沒有居留權統統不行

但如果雇主願意向權責單位出具證明 證明你的業務是patent prosecution

那就可以 因此理工專業一定要比競爭者突出才會有人願意幫你辦

想做patent attorney的人(對我們外國人而言) 其實你的理工專業的重要性遠超過JD學位

patent attoney的起薪會比 人文科系的律師高 所以加油囉

以上資訊是我跟我們事務所合作的US patent attorney交談獲得 請酌情服用
basegu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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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ddeng » 2005-05-15 12:39

我回應一下第二點

如果在美國拿到了JD 想要回台灣practice law

可以依律師法第四十七條之一以下相關規定 

向法務部申請成為外國法事務律師

就去美國唸法律的學生而言 不論是JD還是LLM

必須先通過美國某州的Bar exam

然後在美國執業滿五年才可以qualify

而且practice 的範圍只限於"原資格國之法律或該國採行之國際法事務"

我自己的經驗是,如果要在台灣practice 最好還是有台灣的執照

做起事來才不會綁手綁腳的
dd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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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13 » 2005-05-16 12:19

ddeng \$m[1]:我回應一下第二點

如果在美國拿到了JD 想要回台灣practice law

可以依律師法第四十七條之一以下相關規定 

向法務部申請成為外國法事務律師

就去美國唸法律的學生而言 不論是JD還是LLM

必須先通過美國某州的Bar exam

然後在美國執業滿五年才可以qualify

而且practice 的範圍只限於"原資格國之法律或該國採行之國際法事務"

我自己的經驗是,如果要在台灣practice 最好還是有台灣的執照

做起事來才不會綁手綁腳的



所以JD畢業3年 外加在美執業5年 才能回國就業?

我想IP 大都是向美國申請,所以在台的業務也大都是處理台灣企業在US的專利問題巴
所以台灣律師執照我認為並沒有這麼重要,不然千親萬苦去念JD
結果回台還是要考律師考,這樣真的太累了~T_T

這是小弟的看法 不知道是否正確~
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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