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彙的力量」轉載三/句子不能以介系詞結尾嗎?
我們花一點時間來debunk(揭穿)一項廣為流傳的流言。記得有條舊法則說「句子結尾不可以用介系詞」嗎?這種說法很糟糕,因為它大錯特錯。如果你以為我是在開玩笑,以為我不知所云,諒你也不敢對我說You don’t know about what you’re talking.。(註:正確說法應該是You don’t know what you’re talking about.)
前一陣子我去拜訪親戚的時候,遇到一名正在唸書準備當老師的女士。她不久前聽到了錯誤的教導,說句子結尾不能用介系詞。當時她問我How long are you staying for?,問完之後,覺得很不好意思,就把剛剛那句再自然不過的句子改成For how long are you staying?。這個句子讓她聽起來好像是電影《窈窕淑女》裡的女主角Eliza Doolittle在為下一場社交活動練習談吐一樣。
Theodore M. Bernstein在The Careful Writer (1965) 一書中寫道:「多年來,英文老師不斷灌輸天真的孩子一個觀念:沒有作家會把介系詞放在句尾。」Bernstein 強調:「事實上,所有優秀的作家都不會遵照英文老師的規則,只會偶爾看看這些規則是不是有價值。」所有文字工作者都應該好好閱讀這本書。
Bernstein曾是The New York Times的副總編,也是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的副教授,他對英文用法的裁決判斷素有聲望。Bernstein認為,以介系詞結尾的句子是「一種慣用語,從莎士比亞的We are such stuff as dreams are made on.(我們由造夢的元素構成。)到今日的music to read by(閱讀時聽的音樂)都可見到這種用法。這是一種很自然的表達方法,例如It’s nothing to sneeze at; Something to guard against; You don’t know what I’ve been through; He is a man who can be counted on; I’m not sure what the cake was made of。以上這些慣用句都是正確的。如果英文老師想要試圖「修正」這些句子,反而會很痛苦,因為沒有立基點可以支持他們的看法。
早在1926年,傳奇的英文文法家H. W. Fowler就在他的經典著作Modern English Usage中提到,介系詞不能放在句尾的規定是一種「懷舊的迷信」。根據Fowler的說法:「制定這個規則的人,下意識是想要剝奪英文中珍貴的慣用語特色,所有偉大的作家都會自由運用這項特色,除非是拘泥於拉丁文用法的作家。」
Fowler說:「以介系詞結尾的用法,其正當性應該毫無妥協地保留下來。至於這種用法是否優雅,不應該由規則來判斷,而是應該根據句子為讀者帶來的感受作判定。」
從喬叟、莎士比亞、米爾頓,到梅爾維爾、馬克.吐溫、海明威、莫里森等數百位偉大的作家,都寫過清晰、優雅、慣用、以介系詞結尾的句子。如果說這些作家錯了,就好像在說棒球名人堂裡的棒球名將不懂得打棒球一樣。當代最頂尖的作家也會寫出以介系詞結尾的句子,因為只要句子聽起來自然、順耳即可,如果不自然的話,他們也不會那樣寫。
所以下一次如果有某個吹毛求疵的英文老師告訴你句子不可以以介系詞結尾時,就反駁他:「老師,你愛怎麼曲解你的語法是你的事,但是請不要告訴我們句尾該放什麼。」(You, dear sir or madam, may twist your syntax into knots if you like, but please refrain from telling the rest of us what to end our sentences with.)(註:這句英文也是以介系詞結尾。)
說穿了就是如此而已。